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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丨生态环境厅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9-01 10:02:56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作者:四川生态环境   点击:
  8月30日,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作主发布,通报1-7月我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以及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有关情况、典型案例,今年来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情况,同时,还发布了7月和1-7月全省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以下是发布会全文实录。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生态环境厅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将通报1-7月我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以及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有关情况。今年来,我省环境执法系统狠抓能力建设、注重实战练兵,始终以高压态势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开展专项行动,强化“两法”衔接,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共同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形成了极大震慑。今天,我们联合省公安厅就有关情况作通报。
 
  同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广大农村群众的环境利益。今天的发布会,我们也将通报今年来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广元市生态环境局、阆中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将介绍相关情况。此外,按照惯例我们还将通报2021年7月和1-7月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排名。
 
  下面,我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嘉宾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先生,四川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长张荣洪先生,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处处长蒲彬先生,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昝学军先生,四川省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总监白浩志先生,阆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范昶先生。列席新闻发布会的还有生态环境厅17个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川和省、市新闻媒体共22家。
 
  首先,请赵乐晨先生通报今年1-7月生态环境系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关情况。
  赵乐晨: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今年1-7月,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11件,同比上升41%;罚款金额1.54亿元,同比上升30%;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五类案件91件,同比上升2%。下面,我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工作情况
  注重实战练兵
  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实战练兵,建立水气土全方位执法业务考试题库,组织全员答题,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案卷评查。加强测管协同,全省执法人员积极参与环境监测业务培训和考试。强化多层级联动实训,派出4轮23人赴山东、山西、河北、浙江开展全国大气强化监督帮扶和自动监控专项交叉检查,多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举办凉山、甘孜、阿坝州及所辖48个县(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班,通过课堂教学、设备实操和现场演练,为民族地区培养环境执法明白人。
 
  开展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长江黄河赤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夏季臭氧污染防控帮扶、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9大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常态化暗查暗访,严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至8月中旬,已累计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32件,追究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5件。强化专案查办,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案组,严厉查处了绵阳盐亭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遂宁新景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等多起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42件,形成震慑。
 
  用好科技手段
  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助力现场执法,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走航车等非现场技术手段,锁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以往查处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要依靠大量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进行大范围、高频次、长时间蹲点排查和监测,耗时费力还容易无功而返。今年3月30日,执法人员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通过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和视频监控,结合大数据自动分析,精准发现绵阳市盐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黑水”,但自动监测数据却显示正常,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厂开展突袭检查,现场抓住该厂超标排污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通过这种模式,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在线数据造假案件8件,比往年查处总数还要多,有力打击了在线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今年四川省被列为火电、水泥、造纸行业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全国试点,我省圆满完成阶段任务,工况参数联网、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联网等四项考核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一。为提升执法装备科技化水平,我们开展了全省执法装备情况摸底,统筹专项资金,为全省执法系统配置暗管探测仪、全自动无人监测船等100余种基层急需、实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执法设备。同时,举办全省21个市(州)和183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执法业务培训班、全省乡镇(街道)环境监管人员及网格员培训班,学习使用执法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执法技能。
 
  强化协调联动
  强化“两法”衔接,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联席会议制度,高效开展线索通报、案情研讨、证据衔接、案件移送工作,探索制定了信息共享、提前介入、涉案物品保管和委托鉴定等程序,推动解决了法律适用争议和执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协调公安厅提前介入重案要案前期调查,联合查办了一批重大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深入推进川渝联合执法,落实强化川渝联合执法10项措施,制定川渝联合执法方案,推动打击跨区域、跨流域违法行为。
 
  完善执法机制
  深入实施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利剑高悬”,截至目前,全省共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2811家,出台配套、细化措施36件,对清单内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13906家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方式服务企业25978家次,对267件次符合条件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减免处罚。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出台《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指导全省有效打击超标排污、偷排漏排和自动监控数据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区域交叉执法,统筹调用全省执法力量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控帮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55件,推动臭氧污染防控。
 
  典型案例
  下面,我通报三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四川绵阳桦欣科技有限公司篡改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2021年4月12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四川桦欣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利用黑色胶布遮挡废气在线监控设施烟尘仪内玻璃镜片,篡改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7月15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8.0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
  泸州古蔺顺春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利用管道孔洞私设暗管直排废水案
  2021年6月5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古蔺县顺春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夜间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消毒沉淀池内安装的管道开孔直排古蔺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8月13日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8.12万元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三:
  自贡大安永宏屠宰场超标排放废水案
  2021年4月13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到大安区何市镇永宏屠宰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屠宰场总排口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110mg/L、氨氮浓度为16.8mg/L,粪大肠菌群浓度5.4×103MPN/L,三项指标分别超过《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规定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80mg/L、氨氮15mg/L、粪大肠菌群≤5000MPN/L)的0.38倍、0.12倍和0.08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7月26日对该屠宰场作出罚款31.6万元的处罚决定。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创新科技监管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主持人:
 
  下面请公安厅张荣洪先生通报今年来我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进展情况。
 
  张荣洪:
  公安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决策部署,紧扣公安机关职能职责,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牵引,扎实开展“昆仑”专项行动,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四川贡献公安力量。
 
  强化部署推动。今年以来,公安厅党委多次组织研究部署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打击和“长江大保护”工作,相继制定《四川省公安厅打击生态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省市公安机关形成上下一体、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始终保持对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
 
  突出专项整治。“昆仑”专项行动再深化。全省公安机关以“昆仑”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侦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223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641名,移送起诉1346件,移诉2430人。侦办伪劣成品油类刑事案件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人,查扣伪劣油品1900余吨,涉案金额约6·2亿元。成功侦破公安部挂牌督办德阳“1·15”污染环境案、广安“1·17”特大非法狩猎系列案等一批典型案件。“长江禁渔”专项行动再严密。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召开会商研判会34次,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破获涉渔案件144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392人,侦办公安部督办案件23件,其中破获的宜宾“7·0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再加力。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长江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设立长江大保护标识标牌5万余块,破获非法采砂刑事案件14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71人。
 
  突出联动协作。强联治。配合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老旧车、柴油车等重污染车辆的治理淘汰,2021年上半年已注销27.73万辆;加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控,上半年累计联合处置各类噪声警情3万余起,依法对130余起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联合相关行政部门深入开展长江流域大调研、大摸底、大评估活动,摸排问题线索238条。重联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2021年上半年共查处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5925起。会同相关部门科学设置高污染排放车辆特别是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和时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100%。抓联建。会同有关部门先后起草审查了《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多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与生态环境厅的沟通协调,有效预防和化解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服务活动,积极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
 
  主持人:
  下面,请赵乐晨先生通报我省今年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情况。
  赵乐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的“窗口”工程,同时也是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厅始终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硬任务,下硬功夫,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推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7月,全省有1754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达到61.7%。按照安排,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情况作简要通报。
 
  完善政策体系。生态环境厅相继出台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推动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同时,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助力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切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通知》,在布局优化的基础上推动实现环境优美。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责任,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环境容量、经济水平和村民习惯等,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工艺路线,优先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关注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有效衔接农村改厕和黑臭水体整治。在治理模式方面,靠近城镇、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采用纳管模式,将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城镇市政管网;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地区,实行集中治理,建设集中式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地形复杂、人口较少的地区,实行分散治理,优选低能耗或无动力的处理技术。在工艺选择方面,成都平原和浅丘地区多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2O)等工艺;川南、川东北、攀西丘陵山区采用厌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O)、生物滤池、人工湿地、潜流池等工艺;川西北地区以改厕为主,粪污就地就近还田还林还草。在资源化利用方面,成都市等地在农作物集中区种植,配套建设农灌渠或田间池,将粪污作为有机肥直接利用;成都市东部新区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河流生态补水。
 
  推进试点示范。2019年以来,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7.05亿元,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3亿元,重点支持4600个行政村开展“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办成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指导广元市苍溪县、南充市仪陇县、阆中市、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5个县(市、区)成功纳入全国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试点,各地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技术模式和管理经验。苍溪县坚持规划引领,结合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阆中市致力于“技术精准化、建管专业化、投入多元化”,形成了“三结合、三统筹、三坚持”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仪陇县探索集中处理和分散治理相结合的综合处理模式,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巴中市巴州区突出资金保障,建立了受益农户、集体经济组织、乡镇补助、区级统筹的多元共济机制;南江县利用地形特点,建设管渠将粪污输送到田间地头,按亩收取“肥料”费,又专款用于污水治理。
 
  坚持建管并重。一是推动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省级层面:正在制定《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市(州)层面:巴中市、绵阳市、雅安市出台了《意见》或《通知》,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内江市、达州市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县级层面:泸州、广安、眉山、资阳4市所辖全部县(市、区)均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二是强化设施建设运维资金保障。大力推进投融资政银合作,生态环境厅分别与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签订合作协议,融资额度约1000亿元,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省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宜宾市、攀枝花市推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试点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成都市推进供排水一体化,采用城镇管网延伸方式,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收取污水处理费0.5~0.95元/吨;眉山市仁寿县在50余个区域点位推进农村污水处理收费试点,收费标准为0.4元/吨;丹棱县梅湾村将缴费事宜纳入村规民约,每人每月缴纳1元钱;德阳绵竹市石虎村与村民约定缴费,每人每月缴纳2元钱;南充、绵阳、泸州也在部分县(市、区)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试点。三是开展已建成设施运行情况调查并推进整改。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基本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台账,对于设施停运破损、管网未配套、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非正常运行情形,各地正在制定整改方案。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以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编制好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加快出台《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研究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主持人:
  下面,请白浩志先生介绍广元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做法。
  白浩志:
  近年来,广元市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探索实行“五个一”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不断展现。目前,我市1380个行政村中,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61%,常住人口600人以上的聚居点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
 
  一个专项规划引领。以乡村振兴为带动,坚持市级统筹实施、县(市、区)细化落实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被动治理”到“主动作为”转变。先后出台《广元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和农村污水治理等6个涉农村整治专项指导意见,各县区分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县域规划》,将全市1380个行政村及涉农社区全覆盖纳入整治范围,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每年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纳入民生实事推进,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明确时间表、任务图,倒排时序进度,推动治理工程加速实施。
 
  一个标准体系实施。以千村示范工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同频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经济实用”和“源头减量、综合治理、尾水利用”的原则,执行农村污水排放标准,分类施策建设美丽新村。对城镇周边农户配套延伸污水管网,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居民聚集点、乡村旅游区通过集中建设农村污水二级生化设施,实现污水有效收集和处理,减少污水直排;对分散农户通过微动力设施、三格式化粪池、沼气池等,有效降低污染物浓度,实现资源化利用。
 
  一个全域试点带动。以我市苍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全国试点,全县整体推进,实现“连片治理”到“全域治理”转变。通过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两大类模式,受益农户约45.4万人。探索出了九曲溪、莱阳湾、拱桥沟3种典型治理方式,创造性地将水景建设和水生态修复融入到尾水资源化利用中,将治理尾水用于灌溉庭园果园、菜地和房前屋后景观绿化带,实现多功能、多用途、分类分级、全面资源化利用。农村环境的改变,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年接待游客43万人次。探索出“三项规划、三个结合、三项机制、三项措施”的“四个三”苍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
 
  一个考评机制激励。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考评激励,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年终一考核”考评机制,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通过奖优惩差不断传导压力,倒逼工作落实。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效运行维护管理机制,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把日常核查和工程验收相结合,落实县、乡、村、组“四位一体”监督体系,有效发挥资金绩效作用。不定期开展问题排查整治,避免建管分离,确保污水“引得出、收得拢、治得好、就地用”,实现“应集尽集,应治尽治”的目标。
 
  一个工作专班保障。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统领,将农村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有机结合,统筹一体化推进,打好农村污染防治“组合拳”,实现“单兵作战”向“集团会战”转变。配强组织力量,市、县两级分别组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构建“县—乡(镇)—村(社区)—户”四级联动网络。加强资金保障,在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下,建立“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组织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农户投资投工投劳,破解资金难题,年均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1亿余元。
 
  通过持续努力,广元在农村污水治理上取得一定成效,初步探索出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思路和模式,但对标先进地区,我们还有一定差距,后期,我们将持续发力,统筹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解决区域农村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打造水清岸绿、生态宜居的广元新农村。
 
  主持人:
  下面,请范昶先生介绍阆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做法。
  范昶:
  近年来,阆中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决策部署,坚持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探索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精准化、建管专业化、投入多元化”的模式,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2020年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市。
 
  突出“三结合”,实现治理技术精准化
  针对丘陵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特点,科学施策,精准治污。一是突出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对地形地貌复杂、距离城镇较远的单家独户,把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厨改厕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沼气池+储液池+农田利用”或“化粪池+人工湿地+生态塘”工艺实施,完成污水治理3.6万户。二是突出集中治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对人口较大的聚居区、小集镇,采取“化粪池(或卫生厕所)+A2O+人工湿地”工艺,建成集中治理设施48处,惠及1.1万农户;对人口相对较少、分散居住的聚居院落,采用“沼气预处理+厌氧池+接触氧化生物反应器”工艺,实行散户收治,完成生活污水治理4200户。三是突出就地处理与就近纳管相结合。针对场镇周边农户,采取就地修建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再通过延伸配套收集管网,就近接入乡镇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级A标排放,已完成的污水治理1600户。
 
  强化“三统筹”,实现建设管理专业化
  按照“梯次推进、效果长远”的治理思路,全面统筹规划,不断完善管护机制。一是统筹规划与建设。全面摸清全市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总量、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情况,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聚焦“一江四河”等重点流域,分年度分批次分区域建设实施。二是统筹供水与排水。组建成立市属国有企业村镇供排水公司,集合农村供水与排水职责,统一收取水费和污水治理费,平衡供水和治污盈亏,解决污水设施运行长期靠财政、经费无保障的难题。三是统筹运营和监管。将乡镇污水处理站管理权限统一转交村镇供排水公司,实行企业化运行、专业化管理,并投资380万元建立污水处理站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环保监管信息平台,实行远程监控、“一张图”管理。
 
  注重“三坚持”,实现资金投入多元化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阆中市多措并举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采用向上项目争引、本级财政预算、污水排放收费等方式,近三年筹集资金3亿余元,统筹打捆实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务、住建等部门项目,有效防止重复建设、资金浪费。二是坚持群众参与。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对改厕改厨和生活污水处理一并建设的,每户财政奖补3000元,农民投工及提供部分建材折资3000元,实行自建自管自用。三是坚持绿色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太阳能微动力或光电一体化设备,极大降低电力运行成本,同时还可以向电网输送富余电量,弥补运营资金不足的问题。
 
  主持人:
  下面请赵乐晨先生通报7月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赵乐晨:
  根据《四川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试行)》《四川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方案(试行)》的规定,现将2021年7月全省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通报如下:
 
  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一)市级城市排名情况
  1-7月,21个市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的前3名依次为甘孜州、攀枝花市、广元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后3名依次为资阳市、遂宁市、内江市。
  
       (二)县级城市排名情况
  1-7月,183个县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的前10名依次为泸定县、攀枝花市东区、金川县、九龙县、北川县、攀枝花市西区、雅江县、盐边县、盐源县、木里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后10名依次为蓬溪县、井研县、隆昌市、仪陇县、西充县、自贡市沿滩区、自贡市贡井区、遂宁市安居区、南充市顺庆区、安岳县。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一)市级城市排名情况
  7月,15个重点城市(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前3名依次为雅安市、资阳市、遂宁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的后3位依次为成都市、德阳市、宜宾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同比较好的前3名依次为南充市、德阳市、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较差的前3位依次为内江市、遂宁市、宜宾市。6个非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依次为甘孜州、巴中市、阿坝州、凉山州、广元市、攀枝花市。
 
  2021年1-7月,15个重点城市(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前3名依次为雅安市、遂宁市、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的后3位依次为成都市、宜宾市、自贡市和德阳市(并列);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同比较好的前2名依次为雅安市、南充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较差的前3位依次为宜宾市、内江市、广安市。6个非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依次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巴中市、广元市、攀枝花市。
 
  (二)县级城市排名情况
  7月,71个重点县级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名依次为苍溪县、旺苍县、营山县、富顺县、大竹县、雅安市雨城区、岳池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南充市嘉陵区、自贡市大安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的后10名依次为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新都区、成都市成华区、泸县和成都市青白江区(并列)、隆昌市、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新津区、绵竹市和德阳市罗江区(并列)。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同比较好的前10名依次为旺苍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县、苍溪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宜宾市叙州区、夹江县、成都市武侯区、彭州市、达州市通川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较差的前10名依次为内江市东兴区、泸县、江油市、隆昌市、井研县、三台县、简阳市、自贡市大安区、自贡市沿滩区、宜宾市南溪区。
 
  1-7月,71个重点县级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名依次为雅安市雨城区、营山县、苍溪县、三台县、富顺县、马边彝族自治县、旺苍县、洪雅县、自贡市大安区、南充市嘉陵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的后10名依次为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锦江区、宜宾市翠屏区、成都市新都区、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武侯区、泸县、成都市新津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同比较好的前10名依次为大竹县、蒲江县、三台县、屏山县、峨边彝族自治县、旺苍县、泸州市纳溪区和江安县(并列)、宜宾市叙州区、眉山市彭山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较差的前10名依次为成都市新津区、宜宾市翠屏区、内江市东兴区、成都市锦江区、珙县、富顺县、泸县、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市青羊区、仁寿县。
 
  主持人:
  下面请大家提问,提问之前请记者朋友先介绍一下来自哪家媒体。
  新华网:
  刚才通报中介绍今年落实川渝联合执法有些举措,不知道目前在跨区域和跨流域打击违法行为开展了哪些合作?与非跨区域的执法相比,有哪些难点?未来会从哪些方面发力?
 
  昝学军:
  为推动川渝双城经济圈的建设,落实川渝联合执法机制,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
 
  一是开展联合执法。省级层面牵头制定了2021年川渝联合执法方案,我们将在四季度秋冬季雾霾来临大气环境保护压力最大之时,开展川渝联合执法。目前,在川渝交界的泸州市自今年5月份以来,已经联合重庆市江津区、永川区和荣昌区先后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4次,大气联动帮扶6次。此外,广安和资阳两地也与重庆市开展了经常性互动。
 
  二是加强业务交流。今年6月,川渝两省生态环境部门在成都召开了联合执法交流座谈会。重庆市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刘芹带队来川,双方就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系列重点任务推进、执法事项清单、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利修订等多方面进行深入的交流探讨。并提出了双方深化川渝联合执法的十大措施。此外,两地执法总队在线上的交流也非常频繁,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我将带领四川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到重庆市去回访交流,我们将在执法案例研讨、环境执法信息等多方面开展合作。
 
  三是完善协作机制。川渝两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不断完善协作机制。成都市起着强化引领和主干的作用,与重庆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开展了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成渝专项规划编制。广安、泸州、内江等地也与重庆毗邻地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在联合推进河长制、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签订了30余个双边与多边的合作协议。
 
  在执法的实践当中,我们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调查取证方面,受不同行政区执法管辖权限制,我们的执法协议机制还有待完善,跨区域调查取证较为困难。二是执法力度方面,不同地区结合自身环境质量状况,打击违法行为力度存在差异。三是裁量尺度方面,不同地方裁量的基本标准存在差异,下一步,需要川渝两省进一步完善裁量尺度的统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川渝联合发展,大家都知道,环境问题是没有省界和国界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特别是重庆和四川都处于盆地,双方互相影响、互相带动。因此,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丰富联合执法的内容和形式。逐步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人员交流,互通共享执法信息。特别是在人员的交流上,双方可以互派干部顶岗锻炼,通过案例中的交流、案卷的互相评查来提高我们执法办案的水平,以此推动双城经济圈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四川农村日报: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请问“十四五”时期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有哪些工作谋划?
 
  蒲彬: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
  当前生态环境厅正在全力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十四五”期间,我省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当中,持续重点关注城乡结合部中心城区,特别是刚脱贫的一些地区,优先考虑、精心策划、实地调研、因地制宜,保证所建设施,建得好、用得起、成本低,达到简单实用、成本适中、群众乐意、实事求是的治理路径。首选资源化利用方式,降低治理成本,优选生态宜居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优先推动简易、管用、有效的方法和机制,形成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好的方法和经验,加快出台《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全力完成相关目标任务。
 
  四川新闻网:
  刚才听到公安机关在生态环境领域打击环境和犯罪和专项整治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请问在长江大保护方面还有什么具体的举措?同时取得哪些成绩?未来有没有其他的部署?
  张荣洪: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全省公安机关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公安部“长江大保护”武汉会议以来,在组织层面,公安厅先后4次组织研究“长江大保护”工作,成立由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叶寒冰任组长的“长江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进行推动。在组织领导方面,根据分工,公安厅党委班子成员先后5次到相关地方重点领域开展民办宣传发动。在协作机制方面,公安机关专门近期在泸州召开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在这个会议期间,成都、泸州、攀枝花乐山、宜宾市公安局与长航公安局泸州分局签署了长江四川的警务合作协议,就是从机制上保障长江道路主题工作推进,取得的成绩,前面已经经做了通报,在工作中,公安机关将始终持续推进“长江禁渔”、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这期间申办了一大批典型案件,依法打击了一堆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积极推进“长江禁渔”、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通过公安机关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健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执法办案协作、全水岸区域联控、长江警务高质量发展等长效机制,全力打造安澜长江,切实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华西都市报:
  刚才通报说,今年1-7月环境违法案件同比上升41%,这个比例相当高,能否解释一下为什么违法案件会上升这么多?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未来是否有一些什么应对措施?从今年历次新闻发布会中,我们留意到一个现象,就是每次都披露了环境违法以及环保督察的典型案例,请问此举释放什么信号?
  昝学军:
  今年以来,全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数据确实有大幅上升,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优化机构,激发执法动能。在省级层面,我门整合了执法力量,增加2个执法支队,共7个支队专门负责环境执法,包括办公室在内目前共有8个单位。每个单位里面都有学法律的专业人才,此外还有一名律师,以此保障办案制度,任何时候都可以办案。同时,还成立“特别行动队”,每周研判,专攻大案要案。在市级层面,全省21个市(州)通过推进执法机构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厘清执法职能职责,加大办案力度。执法队伍的战斗力明显提升。
 
  二是科技助力,精准打击。在克服现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积极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助力现场执法。利用污染源的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走航车、水下机器人、排污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技术手段发现污染源,锁定证据,实施精准打击,提升了查办效率。
 
  三是注重实战,打造精兵。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执法队伍全员全年全过程开展执法大练兵,主要研究平常执法案件存在的问题、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通过网上考试、手机终端考试以及学习常见的公文写作、监测、执法办案等方式,让我们全省执法队伍“站起来能讲、坐下来能写、到现场能查、有案件能办”。
 
  四是专项出击,各个击破。执法总队的执法人员深入现场开展长江黄河赤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专项排查、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排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等违法行为排查,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
 
  分析1-7月环境违法数据,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一是涉建设项目违法案件781件,占比37.0%;二是涉气违法案件640件,占比30.3%;三是涉水违法案件277件,占比13.1%;四是涉固废违法案件200件,占比9.5%;五是其他类型案件213件,占比10.1%。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综合利用在线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以及各种科技手段,采用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倾倒危废、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以铁腕执法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从去年开始,生态环境厅每月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以及环保督查的典型案例。截至今天,已累计通报42件环境违法案例,其目的是坚持从严查处、公开曝光、联合惩戒、形成震慑,让守法者受益,违法者无处藏身。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当好战士、斗士、勇士,用好环境执法利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建设美丽富饶、山川秀美丽的四川做出我们执法的贡献。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再次诚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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