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群众反映的“公共场所犬只放养,群众安全受到威胁”的问题,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确保群众安全,我镇立即统筹安排,落实整改。
一是落实责任。镇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犬只“管、免、灭、测”等措施。农村养犬户的犬只必须免疫,免疫后的犬只还必须栓养。针对养犬户不免疫、不栓养的犬只,镇上组织专业队进行捕杀。
二是加强宣传。各村(社区)积极利用电子屏幕进行宣传,向养犬户派发“文明饲养倡议书”,与村民(居民)进行面对面沟通宣传,加强村民(居民)自我安全意识,让养犬户自觉遵规守纪文明养犬。
三是应急机制。一旦发生狂犬病例及一犬伤多人等事件,各村(社区)务必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镇动物防疫站,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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