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推进有力、监管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开江县永兴镇借鉴“河长制”有益经验,创新推行“林长制”,切实筑牢森林防灭火屏障。
近日,记者在走访永兴镇时发现,在该镇各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等地,一条条醒目的森林防灭火警示牌、横幅随处可见。
街道门面的LED、街道、社区行走的宣传车等宣传形式,全镇上下形成了强烈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氛围。
“森林防灭火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期性、群众性工作,森林火灾不仅破坏环境,还危及群众的生命安全,现在我们这些老百姓都晓得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性。”社区张大妈对记者说道。
据了解,为扎实做好“林长制”工作,永兴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总林长的制度体系,构建了以应急办、自然资源所、村(社区)、企业联合的监管体系。构建了以退役军人、民兵队伍、青年干部为主的扑火队伍,组建消防小队12支,配备2号工具、砍刀等灭火工具200余套,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确保突发火情及时有效处置。
永兴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就打’,将防范工作延伸至‘最后一米’,强化值班调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真正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警有人报、责有人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