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提出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总体目标,为地方政府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着眼于《纲要》提出的新目标,立足于依法治理新形势,形成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格局。
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大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不断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强化全面、立体、有效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全面、立体监督体系,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