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质监局清理汽车行业“霸王条款”
时间:2016-03-29 11:02:45 来源:开江网 作者:县工商质监局 点击:
近日,开江县工商质监局以汽车销售领域为重点,开展了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汽车销售企业14家,合同金额5000余万元,提取各种格式条款合同42份,发现不平等格式条款125条(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立案查处的4件,立案待查的10件。
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对汽车销售合同中格式条款内容进行逐项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部分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情况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一是在违约责任方面,经营者为推卸责任,擅自扩大不可抗力范围。如“甲方尽量如期交车给乙方,但因工厂产能、天气、运输、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交付时间的,乙方不得拒绝接车。”二是在质量担保方面,擅自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如“车辆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保修手册相关规定在厂方指定的服务站处理。”三是在付款方式方面,擅自加重消费者负担。如“乙方五日内必须办理提车手续,否则,甲方有权出售该车给第三方并不退还乙方定金。”
汽车销售合同中这些“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对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进一步净化了辖区内汽车销售市场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