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全力当好森林资源“监护人” - 部门动态 - 开江网
县林业局全力当好森林资源“监护人”

时间:2016-11-25 15:43:49  来源:开江网  作者:唐秀   点击:
  今年以来,县林业局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把森林资源保有量作为合格林业人的衡量标准,多措并举、多点共抓、多面给力,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更好地监护。
 
  一、加强巡查,充分发挥执法“鞭子”的功效。将全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分成3组,不定期对全县森林资源进行巡查,对涉林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的利刃作用。截至目前,累计巡查200余次,检查车辆150余次,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2起,查处率达100%。其中,无证运输案件6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2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1起;盗伐林木1起;共处罚款1.6198万元,没收木材30.909立方米,没收野生动物26只。
 
  二、全面落实采伐监管责任,用活“社会之眼”。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将林业窗口所办理的行政审批件在网站上予以公开,发动群众的力量监督各类涉林行为。截止目前,林业窗口受理业务总计72件,其中,占用林地1件,临时占用林地3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7件,林权证2件(未同意),木材运输证30件,调运检疫23件,植物检疫书2件。商品林零星采伐2件,成品采伐2件。二是与办理采伐许可证的乡镇签订了林木采伐监管责任告知书,要求乡镇做好本辖区内林木采伐运输管理的监督工作,不定期对伐区采伐作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刻掌握采伐进度,避免“批少伐多”、“批甲砍乙”等滥砍滥伐林木行为发生。三是与采伐方签订林木采伐监管责任书,要求采伐方必须严格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方式组织采伐,采伐结束后及时做好伐区清理、申办木材运输证、申请伐后验收(15天内)。
 
  三、严格把关,坚守林地生态红线。严格执行《森林法》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强化林地管理,对因工程建设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按法定程序和期限严格把关,及时审核上报。加强与县发改局、国土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的衔接与沟通,对建设项目需征占用林地的重点工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2016年全县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4起,征占用林地面积1.6565 公顷(其中永久征占用林地0.3715公顷,临时占用林地1.285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6.25万元。
 
  四、善用改革“金石”,激活发展动力。整顿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严格控制并逐步淘汰规模小、浪费资源、竹木材利用率低、经济效益差、污染严重的初级加工企业,提高竹木企业发展门槛。截止目前,全县木竹经营加工企业从以前的100余家减少到56家。
 
  五、开展专项行动,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对非法捕猎、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捕捉器具依法打击;对未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养殖户,限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2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1起,没收野生动物26只,均给予了及时的教育和处罚,并在11月初对没收的野生动物冻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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