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资料交接清单”。建立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建设管理、结算审计”5方面交接目录,明确23项送审资料交接标准,实行“局领导督办、法制股专管、专人负责接收”,严把项目竣工结算送审资料接收关,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保障。
建立“项目进度台账”。实行项目审计动态跟踪管理制,对审计项目从方案制订、进点实施到报告撰写等时间节点均实行限时管理,建立审计项目进度台账,及时登记实施进度、廉洁从审和工作作风等情况,严格统计并纳入个人业绩考评体系,增强政府投资审计时效性。
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制度,对“工程项目报审登记、审计事项关键环节、工程重大事项会审、工程项目审计复核、工程项目审理”5方面强化管控,创新审计项目质量互查机制,严格优秀项目评选和目标绩效考核,推动提高政府投资审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