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违规公款吃喝送礼和“四风”问题反弹,根据《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开江纪办〔2017〕41号),开江县林业局对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进行了集中自查。
根据《通知》要求,对局机关及4个下属单位的三公经费进行了自查。重点检查了公务接待中是否存在消费高档白酒,对发票明细不清的核对到具体人、具体事、具体时间、具体购买地点,确保不留死角。
经过细致周密的排查,县林业局未发现有使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的情况,不存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用普通酒发票报帐问题。
通过自查自纠,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了全局公务接待经费管控,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