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开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强化“四项措施”扎实做好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涉危涉爆案件、事故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副局长唐方林任组长、治安大队长胡仲林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治安大队设立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印发了《开江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民警。
强化检查排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采取定期对全县涉危涉爆企业单位进行逐一摸排与不定期抽查的形式,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对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完善台账,对涉危涉爆从业人员,特别是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涉危涉爆人员,建立专档管理,确保全县涉危涉爆企业、从业人员无漏管、无失控,底数清、情况明。
强化严控深挖。严密掌控信息,在各涉危涉爆企业单位设置信息员、联络员40余人,形成稳定的信息情报源,实时、动态掌控危爆物品管理信息,对涉危涉爆违法犯罪“打早打小”,及时消除社会危害。强化深挖细查,对涉危涉爆情报信息、重点案件进行会商研判,广泛调查,深入挖掘,强化源头治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背后的产业链、保护伞。
强化宣教培训。组建专职队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定期深入涉危涉爆企业单位,指导企业落实“六员”制度,对重点岗位、要害部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常识教育培训以及专业岗位上岗考核,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危爆物品的法律法规和非法使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