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泛动员,“文艺队”变身“普法队”。广泛动员全县乡镇文化站站长、社会文艺团体负责人、文化传承人、乡村乐队代表共计130余名加入文艺普法志愿队伍,召开社会文艺宣传队培训会12场次,印发《关于开展“社会文艺宣传+法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作品脚本11件。通过培训会,进一步阐明了文艺工作者普法责任,努力形成“做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支持者与奉献者”的广泛共识。
二是广集素材,“顺风车”搭载“法治客”。联合公、检、
法及县委防邪办、县文化馆等单位,广泛收集法治文艺作品30余部作为素材,聘请3名市、县作协成员及文艺专家,对素材进行了二次创编,将普法知识融入到文艺作品中,形成《七五普法快板》、《调解》、《斗智》等10余个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法治文艺作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形式向全县社会文艺宣传队免费提供。
三是广拓路径,“小舞台”闪耀“法治光”。要求各社会文艺宣传队在走村入户表演过程中,至少穿插1个法治节目,突出演出效果的同时,也要兼顾文艺表演的法治引领效应。结合“三个一”文化下乡活动,组织县文艺宣传队每季度选择一个乡镇,开展一次文艺巡演,达到延伸法治触角、消除普法死角,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的目的。截止目前,搭载文艺“小舞台”表演法治文艺节目16场次,惠及群众2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