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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开江县人民法院通过悬赏执行,经群众举报将一起案件快速执结,向举报人发放3000元悬赏金,成为开江法院悬赏执行第一案。
刘某申请于某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且下落不明,经查询被执行人于某名下亦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提供不出财产线索,案件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暂缓执行。悬赏保险机制推出后,经申请人申请,我院向社会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
公告发出一周后,举报人打来电话称被悬赏人在开江县城某街道出现,发现其租住的地方。接到举报后,执行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将其控制,经核实身份,确定此人正是法院寻找的被执行人于某。因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拒绝履行义务,法院随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第二天自觉联系亲友,主动来院履行全部金额30800元。
我院推行悬赏保险机制以来,共有26名被执行人或因下落不明或因查无财产被申请悬赏,已有7人迫于舆论压力主动找到法院协商解决,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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