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江县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尽心尽力,环境秩序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近日,县级领导带领县创建办相关人员,对部分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在督导过程中发现,部分“片长制”责任单位对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提升动员大会会议精神传达不到位,无具体工作安排和落实措施,工作执行落实不力。
具体情况请随记者的镜头一起去看一看......
根据现场督查情况,经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同意,对县委宣传部、县养路段、县运管所、复兴小学、城普公司5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中国电信开江分公司、自来水公司、县畜牧发展中心、气象局、开中实验学校、县总工会、开江中学、县住建局、新宁镇卫生院、东城派出所、鑫谷粮油公司、特殊学校14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环境秩序整治是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点,只有不断的健全整治制度化、常态化,从而形成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开江县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开江委办〔2021〕3号)文件的学习消化,结合文件规定,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提升成效。
县综合整治提升办将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做文明市民,为开江环境秩序整治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