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整治规范涉老领域行业乱象,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设置陷阱,诱导消费,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三)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问题;
(六)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七)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八)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九)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十)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十一)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二)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三)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须知
1.举报受理内容为以上涉及养老诈骗方面违法犯罪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2.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公安机关对于举报人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各项权利;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为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息。5.为保障工作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举报。
三、举报方式
举报接收时间:2022年5月5日至10月30日
举报电话:0818-8222186、0818-8210110
举报邮箱:kaijiangsaohei 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开江县淙城街道淙城街11号(县扫黑办门前)
开江县委政法委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