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宁派出所接到开梁高速
项目建设工程的员工报警称
在其工地上
其工友逮到两个盗窃工地建材的人
请派求出警处理
接警后
民警迅速到达现场
对现场情况进行问询
经了解,开梁高速项目部将建设所用建材统一放置于桥亭村的建设工地上,并安排工人值守工地。
当晚20时许,桥亭村村民唐某、陈某见“材”起意。趁天黑前往开梁高速工地上准备盗窃铁制建材用来卖钱,当日将近21时许时,二人窃得11个工地上的建筑工具“顶托”(顶托:铁质建筑工具,用于脚手架的底部与顶部支撑,分为上托与下托)。
唐某手抱5个顶托,陈某用背篼装载6个顶托。二人正打算离开现场时,被工地值守人员发现并喝止。
唐某、陈兴某二人被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唐某与陈某做出行政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警提醒
建筑施工单位,一定要做好建筑工地出入登记管理,加强日常的巡查和值守,建筑材料要妥善管理,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见财起意,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严打击,出重拳
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护航重大项目发展
开江公安一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