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连日来大陆多省区相继公布了复工时间,小地为大家做了一下盘点,请收好!
华中地区
处在疫区的湖北省
湖北全省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13日24时
湖南省
湖南省明确要求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河南省
河南省企业(除防疫物资生产和居民生活用品供应、物流企业外),复工期限推迟至2月9日
华北地区
北京市
北京明确提出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
河北省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工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各类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天津市
天津市1月31日晚间发布通知,要求天津市区域内,除必需行业外,其他类企业暂不复工,各级各类学校延期开学,具体复工、开学时间将提前通知,给企业、学校留出准备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规定,自治区内的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山西省
山西省规定,原则上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对于特殊企业和按照行业特点正在连续生产的企业,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前提下,以保障生产基本运转和人员最少化为原则组织生产,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减少现场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原则上2月9日以后复工。
华东地区
上海市
上海1月27日正式宣布,上海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浙江省
浙江省规定,省域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安徽省
安徽省规定,省域内的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江苏省
江苏规定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山东省
山东省规定省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另外山东省还发布紧急通知,暂停商品房集中营销活动
福建省
福建省规定,省内已开工的企业继续稳产,减少人员流动,其他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江西省
江西省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工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各类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台湾省
暂缺资料
华南地区
广东省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减少人员聚集,广东省规定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
1月30日,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对住建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全区所有在建项目2月9日前一律不得复工,具体复工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海南省
为有效应对“返工潮”对海南防疫工作的影响,海南省企业可灵活安排工作。从岛外返琼人员一律实行14天隔离观察,有症状的一律集中观察。
香港特别行政区
暂缺资料
澳门特别行政区
暂缺资料
西北地区
陕西省
陕西省规定,除上保供、防控疫情等企业和建设项目外,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要求,自治区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020年2月9日。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可以错峰上下班,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
通知还要求,宁夏区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
青海省
青海省通告,2月2日后,各地各部门应有序组织企业、建设项目开复工。根据企业生产需要、外地务工人员使用等情况,由企业自行提出开工申请,经地方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工业园区同意后,有序开工。各类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检疫查验和员工健康防护,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暂无
甘肃省
暂无,但部分地州发布公告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西南地区
四川省
省内其他各类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鼓励企业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式开展工作。
重庆市
重庆市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贵州省
贵州省通知要求,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
云南省
云南省规定,省内各类企业及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西藏自治区
暂无
东北地区
黑龙江省
1月31日黑龙江省发出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转、疫情防控、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吉林省
吉林规定,除了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煤、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辽宁省
辽宁省下发通知要求,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最早复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当前正值特殊时期,外出时一定要带口罩,这是我们每个人的一份责任,同时也要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