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及社区:
根据《开江县2015年公开招考第二批社区专职网格管理员简章》规定,经过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查、体检,决定招用王晓芳等32人为第二批社区专职网格管理员(以下简称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用人员及岗位安排
我县第二批32名专职网格员,分别安排在新宁、普安、甘棠、任市、拔妙、广福、新街、靖安、宝石、回龙、天师、长田、骑龙、新太、灵岩、梅家、沙坝场等17个乡镇的24个社区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签订合同
各社区居委会与专职网格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两年。
三、管理与考核
1.网格员的管理。专职网格员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社区管理安排,同时接受县综治办、县网格服务管理监管中心、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办等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2.网格员的考核。各乡镇、社区按照《开江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相关职责制度及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开江委办〔2015〕186号),负责考核网格员的日常工作、交办任务等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县综治办、县网格服务管理监管中心负责考核专职网格员信息录入更新以及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
四、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专职网格员合同期内,月工资1500元。其中每月基础工资1300元,绩效工资200元;绩效工资按《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计发。专职网格员在合同期内按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及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乡镇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按月核发到个人。本批专职网格员的工资待遇从2016年2月1日上岗之日起执行。
属就业困难人员的专职网格员,由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负责,收集网格员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按季向县就业局申报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专职网格员本人必须支持配合。
2016年每人每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如下:养老保险单位部分591.14元,个人部分244.37元;医疗保险单位部分221.03元,个人部分71.38元;失业保险单位部分43.40元,个人部分21.34元;工伤保险25.00元(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12.50元(个人不缴费);每月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共计893.07元,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共计337.09元。每年11月底前,由乡镇到相关社保机构参保缴费并完善手续。
附件:开江县第二批社区专职网格员名单及工作岗位表
开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