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开江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决定2016年3月开始组织开展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专项检查。
一、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检查范围为2015年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和发展能力、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缓解生产性短缺困难等方面的扶贫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费。检查对象为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上述专项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
(二)资金拨付不及时足额,滞留、延压财政资金;
(三)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四)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
(五)项目实施未按规定实行公告公示制、报账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
(六)会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
(七)其他问题。
三、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0818-8229119举报邮箱:497684910@qq.com。
广大群众发现有上述问题,欢迎如实举报。
开江县财政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