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关于发布劳务品牌中级技能培训的通知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县人社局关于发布劳务品牌中级技能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6-05-19 09:20:40  来源:开江网  作者:县人社局   点击:
  县属各培训学校、开江县职业中学: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16〕50号),下达给我县2016年度劳务品牌中级职业培训任务200人。经研究决定,我县拟开设培训电子设备装接中级技能两个班,每班各50人,共计100人。开设培训缝纫中级技能两个班,每班各50人,共计100人。
 
  一、培训要求
 
  获得培训资格的培训学校其理论教室和实训场地有足够容纳学员的能力,能满足教学、实训和学员生活学习的需要,在实施培训的过程中应确定学员座位并按序号在座位上粘贴学员姓名和序号,培训机构应随时提醒学员随身携带身份证备查,管理部门随时对培训学员的到课情况和培训学校教学情况进行抽查核对。参训人员与申报资料不符的不予认可,历次抽查培训学员到课率未达到70%的不予认可,培训内容与培训计划不符的不予认可。培训过程中原教学计划有临时调整的,应提前一天向管理部门通过书面申请方式申报备案,培训单位应建立学员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培训结束后应申报并举行结业考试,按规定向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申请中级技能鉴定。
 
  二、申报
 
  有意承接培训工作的学校,请在6月5日前向开江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的同时提交师资证明材料、培训方案(计划)。培训方案含每日理论课程内容、学时、授课教师姓名,实训课程内容及操作分组安排、课时、指导教师姓名,实训设备、设施和易耗品的准备情况,理论学习总课时、实训总课时等内容。劳务开发办在接到申请后提交劳务品牌培训领导小组共同审核考查后确定分项承接培训学校。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   江   县   财   政  局
 
  开江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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