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开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开江菜籽河煤业有限公司关闭后监管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开江县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达州市开江菜籽河煤业有限公司关闭后监管责任落实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达州市开江菜籽河煤业有限公司关闭后监管责任落实方案
为有效防止达州市开江菜籽河煤业有限公司关闭后死灰复燃,巩固整顿关闭成果,杜绝该矿非法违法偷采行为,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根据(开江府办发〔2017〕132号)文件内容的关闭范围,进行属地监管,并制定该矿关闭后的监管措施
(一)属地监管划分。天师镇人民政府负责达州市开江菜籽河煤业有限公司+773西安全出口、+963西副平硐的日常监管工作;新太乡人民政府负责达州市开江菜籽河煤业有限公司+857东回风平硐、+883东副平硐的日常监管工作;骑龙乡人民政府负责达州市开江菜籽河煤业有限公司+650主平硐、+773副平硐、+900西回风平硐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关闭煤矿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加强关闭矿井动态日常巡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和非法生产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三)加强对已关闭煤矿周边群众安全宣传教育。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大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矿井周边群众安全保护意识,防止出现人员破坏密闭设施到井内玩耍、洗衣、取水等冒险行为,避免群众生命受到伤害。如发现有群众擅自启封井口,应立即劝导阻止,及时修复破损部位,确保井口密闭墙、责任牌、警示标志等设施完好,禁止任何人员擅自进入到井筒内。
二、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一)由国土部门牵头联合公安、电力、安监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偷采行为。
(二)建立已关闭煤矿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当地村民和周边群众,提高老百姓反映已关闭煤矿潜在风险隐患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及时对举报已关闭煤矿存在非法、违法开采并查证属实的群众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把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偷采等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
三、工作要求
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关闭煤矿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明责任,确保煤矿关死关严。
附件:整顿关闭菜籽河煤业有限公司监管责任明细表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