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县委各部委室局、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县级各文艺家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开江县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开江委发〔2016〕13号)《开江县“文艺大师”培养计划和“文艺名师”带动计划五年实施方案》(开委办发〔2016〕39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县优秀文艺人才培养工作,充分激发文艺创作活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启“十四五”新征程、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成核心区、高质量推进县域集成改革、加快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贡献开江文艺力量,现将我县“文艺领军人才(根据工作实际,原称谓‘文艺大师’调整为‘文艺领军人才’,下同)”和“文艺名师”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江县“文艺领军人才”培养和“文艺名师”带动工作,坚持党委、政府培养扶持与尊重文艺家独立创作相结合,遵循文艺人才成长和文艺创作基本规律,选拔培养一批思想政治靠得住、文学艺术作品叫得响、工作和生活作风过得硬的优秀文艺人才,创作生产一批体现开江特质、展示开江风貌、讲述开江故事、塑造开江形象,在全国全省全市有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21年4月18日前报送至县文联(县委宣传部207室),联系人:王小冬,电话:0818-8232170,电子邮箱sckjxcg 163.com。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开江本土杰出文艺人士均可申报。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失德失信者均不得申报开江县“文艺领军人才”和开江县“文艺名师”。
(一)“文艺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申报条件
1.模范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德艺双馨,在艺德艺品上能发挥示范作用;
2.中国文联所属国家级文艺家协会(第三章第一款第3条所指协会,下同)会员;
3.在中宣部、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评协、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中国摄协、中国音协、中国舞协、中国剧协、中国曲协、中国民协、中国影协、中国杂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办的文艺赛事或活动中,获二等奖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在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媒体(国家主流媒体文艺副刊或核心期刊)等公开出版、发表、展演、播出、入选两次以上(含两次);
4.长期居住在开江境内;
5.身体健康。
(二)“文艺名师”的申报条件
1.模范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德艺双馨,在艺德艺品上能发挥示范作用;
2.中国文联所属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或省级文联所属级文艺家协会(第三章第二款第3条所指协会,下同)会员;
3.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联、省作协、省评协、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省音协、省舞协省剧协、省曲协、省民协、省影协、省杂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办的文艺赛事或活动中,获二等奖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在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媒体(省级主流媒体文艺副刊或核心期刊)等公开出版、发表、展演、播出、入选两次以上(含两次);
4.长期居住在开江境内;
5.身体健康。
四、申报程序及资料准备
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申报对象需准备身份证、会员证、个人征信记录表、获奖证书及作品复印件,填写申报审核表(见附件1、附件2),经所在县级文艺家协会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初审,经公安、法院等部门政审,经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局、县文联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评审,报评审领导小组终审,公示5天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公布并履行签约手续。
申报材料以申报审核表第一页为封面,按照申报审核表(填报内容不得缺项、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身份证、会员证、个人征信记录表、获奖证书及作品复印件的顺序依次装订成册(一式5份)。未按要求报送资料的,概不受理。
五、工作任务及考核办法
(一)“文艺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工作任务
1.长远目标:艺德艺品和艺术成就达到“文艺领军人才”标准:①德艺双馨,德高望重;②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第三章第一款第3条所指单位或组织主办、承办或协办的赛事,下同)奖项一次以上(含一次);③艺术造诣在本文艺门类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2.年度工作:①制定年度文艺工作计划并报开江县文联审定备案,有序推进年度文艺工作计划实现;②至少每年有一项创作在国家级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媒体等公开出版、发表、展演、播出、入选;③全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开江县繁荣发展文艺事业的规划建设,积极发挥本艺术领域领军作用,在艺德艺品方面做出表率;④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积极参与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局、县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的采风、交流、文艺惠民等活动。
(二)“文艺名师”工作任务
1.长远目标:①以“文艺领军人才”为追赶标准,不断提升“文艺名师”品牌影响力;②对青年文艺人才的指导达到预期标准:一是指导对象在艺德艺品上有较大提高;二是指导对象在3年内实现会员升级;三是指导对象五年内至少有一项创作在国家级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媒体等公开出版、发表、展演、播出入选。
2.年度工作:①制定年度文艺工作计划并报开江县文联审定备案,有序推进年度文艺工作计划实施;②至少每年有一项创作在省级(第三章第二款第3条所指单位或组织主办、承办或协办的赛事,下同)及以上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媒体等公开出版、发表、展演、播出、入选;③全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开江县繁荣发展文艺事业的规划建设,积极发挥本艺术领域领军作用,在艺德艺品方面做出表率;④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积极参与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局、县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的采风、交流、文艺惠民等活动,落实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三)考核办法
1.建立年度考核机制。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局、县文联将根据“文艺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文艺名师”的工作任务及经审定备案的《年度文艺工作计划》和《中长期文艺创作计划》,每年度组成评审考核组进行量化考核评估,实时跟踪工作完成情况,建立考核档案。
2.实行动态管理。凡经考核未能完成年度文艺活动工作计划,进行预警谈话,不予兑现工作经费;凡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文艺活动计划的相关内容,取消“文艺领军人才”培养资格或取消“文艺名师”称号,不予兑现工作经费,重新增补替换人选。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文艺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文艺名师”带动计划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局、县文联为责任单位,由县文联负责具体实施。建立县级领导联系重点文艺家制度,增进县级领导与重点文艺家的相互沟通和了解,为文艺家的创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二)经费保障。对确认的“文艺领军人才”和“文艺名师”培养对象,县财政分别按每人每年2万元、1万元划拨“双师”人才工作经费,“双师”计划工作经费拨付对象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1.开江县“文艺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审批表
2.开江县“文艺名师”申报审批表
3.开江县“文艺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考核细则
4.开江县“文艺名师”带动计划考核细则
中共开江县委宣传部
开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开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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