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据专家预判,我县新冠病毒感染形势从12月初到12月底是第一波疫情,以城市居民为主;2023年1月上旬到2月中旬是第二波疫情,春节前的人员流动将造成第二波疫情峰值上升;2023年2月下旬到3月中旬是第三波疫情,春节后返岗返工,人员流动会再次提高疫情发病。为顺利平稳渡过波峰,疫苗构筑起的免疫屏障至关重要,接种疫苗后对“保健康、防重症、遏死亡”有很好的保护作用,老年人接种更是重中之重。经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特对我县新冠疫苗接种告知如下,请广大市民朋友结合自身状况正确接种。
一、接种人群
1.至今未接种新冠疫苗第一针满3岁及以上人群;
2.已接种新冠疫苗但未全程接种且间隔时间达21天以上人群;
3.已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含成都、兰州分装)、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灭活疫苗第二剂满6个月的18-59岁及以上人群;
4.已接种天津康希诺公司腺病毒疫苗第一剂满6个月的18-59岁及以上人群;
5.已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含成都、兰州分装)、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灭活疫苗第二剂满3个月的60岁及以上人群;
6.已接种天津康希诺公司腺病毒疫苗第一剂满3个月的60岁及以上人群。
7.已接种第一剂次加强针满6个月且目前尚未感染新冠病毒的人群(第二剂加强针)。
二、接种要求
接种前,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既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否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时及时就医。
三、接种注意事项
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康复后满6个月方可接种1剂。
目前仅对18岁及以上人群实施新冠病毒疫苗同源加强免疫接种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有此类情况的暂不接种:①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②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③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④因严重慢性疾病生命已进入终末阶段)。
四、接种点位及接种时间(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