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了,如果不是你们连日到现场耐心调解,我们昔日的翁婿二人可就真的变成仇人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陈某热泪盈眶,紧握着法官的手说。近日,达州市开江县法院甘棠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昔日翁婿房屋相邻通行权纠纷。
陈某与柏某的这起房屋相邻通行权纠纷,源于陈女与柏某的离婚。1994年3月,陈女与柏某登记结婚,同年,陈某与女儿女婿共同修建一栋民房,1997年陈某夫妇在征得陈女与柏某同意在其房屋通行的情况下,在前述房屋后又单独修建了房屋。2005年10月,陈女与柏某协议离婚,其共同房产归柏某所有。在之后的10年时间里,陈某一直保持在柏某房屋通行,但双方时常因通行问题发生争执,现陈某起诉来法院要求在柏某现有房屋通道中砌筑一道专用通道。
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意识到这件事情不能再耽搁下去,若该案不及时化解,本就在气头上的双方很可能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导致事态升级。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在房屋现场进行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陈某和柏某最终达成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甘棠法庭为方便群众诉讼,要求每位干警深入辖区每个乡镇,熟悉乡情,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和上门办案活动,力争老百姓的纠纷发生在哪里,工作就做到哪里,矛盾纠纷就化解在哪里,2015年以来,案件调撤率达到了81%,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