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江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件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使当事人双方重拾手足之情。
原、被告系亲兄弟,90年代从宝石水库移民到新宁镇某村,因就业困难,自愿将农转非指标调剂给原开江县新宁镇某村村民李某,李某将坐落在开江县新宁镇某村的房屋无偿给原、被告所有。2015年原、被告因分割该房屋发生纠纷,经村社调解无果,原告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分割该房屋。
因此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系亲兄弟,为杜绝激化双方矛盾、伤害骨肉亲情,法官尽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希望以调解方式了结此案,促成原、被告双方和平分家,并和好兄弟感情。受理案件后,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并先后两次前往诉争标的房屋,实地考察标的房屋状况,终于,通过多方做工作,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后,身为弟弟的原告主动要求要用自己的车送哥哥回家,并表示再不与哥哥发生矛盾。身为哥哥的被告也表示纠纷解决后终于不再为此事烦心,两家再不用闹矛盾,要和睦相处。一直很关心他们的外甥全程参与了调解过程,看到两个舅舅的矛盾得以化解也表示松了一口气,再不用为两个舅舅担心。
近年来,开江法院民一庭法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事事为人民考虑,争取每一件案件都能既化解纠纷,又平息当事人的怨气,从根本上化干戈为玉帛,为建设和谐平安开江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