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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车祸赔偿款引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时间:2015-12-07 15:25:48  来源:  作者:王彦今 闫军   点击:
  本报讯近日,开江县人民法院任市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因交通事故赔偿款引起的家庭纠纷。
  
  2014年,开江县任市镇村民张某在外务工时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随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车辆保险范围内支付张某的儿子、父母各项赔偿款共计48万元。由于张某的儿子张小某当时正在读书,因此,该笔赔偿款交由张小某的叔伯和姑母保管。张某的父母已近八旬,张某的离世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不久,张某的父亲也离开了人世。
  
  爷爷去世后,张小某便向自己的叔伯和姑母提出,希望分得父亲死亡后自己应得的赔偿款,但却遭到了叔伯和姑母的拒绝。无奈,张小某只好将自己的叔伯和姑母起诉至开江县人民法院任市法庭,要求分得自己应得赔偿份额并代位继承爷爷应占赔偿份额。
  
  考虑到该案当事人多,且属于家庭纠纷,为了更好更快地化解原告和被告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实施调解。随后,法官找到原告张小某,详细了解他起诉的原因和对赔偿款分割的想法。由于张小某的叔伯和姑母都在外地打工,承办法官就通过电话与他们进行沟通,倾听他们对赔偿款分割的意见。随后,法官将双方的意见告诉了对方,并对他们进行了调解。当事人被法官的耐心和细心打动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小某最终分得赔偿款16余万元,并向法院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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