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号,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南河(拔妙河)河长任珂同副县长、南河(拔妙河)河长黄克应带领县级相关部门人员前往广福镇、八庙镇、长岭镇对南河(拔妙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巡查指导,任珂、黄克应一行先后前往广福、八庙、长岭等河段详细了解了南河(拔妙河)沿线的环境、水质状况。询问了河流沿线煤矿企业、畜禽养殖场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以及乡镇在落实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行了现场探讨。
在南河(拔妙河)河长制工作落实座谈会上,长岭镇、广福镇、八庙镇等乡镇的工作人员分别就南河(拔妙河)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做了汇报,县水务、畜牧、国土、住建、环保、电力、农业等部门的人员分别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河长制落实工作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任珂在听取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发言后讲话指出,实施河长制是中央的决策部署,也是省市县三级抓生态文明的具体行动,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认识到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大意义。推行河长制工作要做到“三清三够”,即河长制责任要清,河道污染源要摸清,各流域断面的责任要清;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要够,措施要建够,各部门、乡镇配合要够。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做好突出源头严控,注重过程严管,强化依法严治的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强化责任担当的良好局面,要强化工作举措,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黄克应在会上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的要求制定方案、编制清单,提升河长制工作开展效率。要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要立足职责综合施策,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要明确责任,分段负责,全力推进南河(拔妙河)河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