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开江县靖安司法所采取多项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全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宣传栏,结合“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从而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的全面排查。将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广泛动员乡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学校、企业、车站、市场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信息、掌握苗头。按照“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原则,强化预防意识,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上半年年共排查纠纷13起,避免矛盾激化2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起5人。
三是加强联动协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靖安司法所与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针对性地进行化解。同时结合“一村一律师”活动,引导鼓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疑难纠纷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