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处理基层矛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减少群众诉累、缓解信访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被称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灵岩司法所创新纠纷调处思路,始终坚持“三项制度”,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为全乡的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坚持纠纷接待登记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登记与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结合起来,由接访领导在接访过程中对矛盾纠纷进行登记,形成纠纷登记台账,坚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安排调解员参与调解,确保第一时间化解纠纷,形成了纠纷接待登记的长效机制。
坚持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资源,定期召开由乡镇组织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掌握信息,通报调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督促落实,限时解决。
坚持重点问题领导包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疑难案件等重点涉法涉诉问题实行包案制度。对矛盾纠纷突出的地方,则选派公信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组成工作组进行指导帮助,确保调解工作介入及时、方法对症、化解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