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明责任。与全县53所中小学签订师德考核责任书,明确各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学校与3800余名在职教师签订师德考核承诺书,将“严禁有偿补课行为”纳入重要考核指标。
二是严守纪律。制发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制度7个,对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界定、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有章可循。
三是严格考核。严格要求各学校抓好师德考核前置,把“参与有偿补课”当作否决项目,如有违规,师德考核直接记“0”分,评定为不合格。
四是严肃督查。成立督查小组,对全县53所学校分为8个片区进行明查暗访。采取教师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电话抽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