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江县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当民警排查找到肇事车辆时,车主却坚称与事故无关,并拿出了“证据”。然而,交警部门经过慎密侦查,发现这份牵涉当地派出所的“证据”有重大疑点。经过多次交锋,这起扑朔迷离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终于真相大白,肇事者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10月1日21时30分许,开江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110转警,称新宁镇环城东路就业局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看见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路旁,伤者已经送往医院,电动车附近散落了一些零星的碎片。由于事发时间在夜晚,当时又下着大雨,现场周围没有目击群众,伤者也只记得肇事车是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车,并无更多有效线索。
办案民警经过慎密梳理排查,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可是当办案民警电话传唤车主张某时,张某却否认与事故有关,并告诉民警:他的三轮车此前被偷了,刚刚才被东城派出所民警找回。
办案民警立即与东城派出所联系。据东城派出所处警民警介绍,10月3日上午6时许,张某报警称停在环城路农贸市场的三轮摩托车被盗,派出所民警几经周折,在一停车场外的草丛里找到了这辆三轮摩托车。
听完派出所民警的讲述,办理该案的交警觉得此事必有蹊跷,后经多方调查取证,并对张某进行传唤讯问,事件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张某当天交通肇事后,见现场没有目击者,为了逃避责任,他不仅驾车逃离事故现场,还自编自演了一出车辆“被盗”的闹剧,企图制造车辆在被盗期间发生事故的假相,并通过“报案”安排了一场让民警帮忙找车的“戏份”,妄图让他的“把戏”更加“真实”。
目前,张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和隐匿证据、谎报警情,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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