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性侵害,我们多无知,孩子就有多危险!那么你有给孩子做过正确的性教育吗?你有告诉TA,面对侵犯时该如何保护自己吗?
不要着急,“宝莲·灯”法宣团队的普法检察官,马上带我们进入性教育小课堂。
“宝莲·灯”法治微课堂开讲啦!!!
让我和你谈谈“性”,第一期:何为“性侵害”
小课堂讲完了,知识重点你get到了吗?
性侵害:指任何形式上未经双方许可的性接触,它涵盖范围很广,包括了强奸。通常我们知道的亲吻、抚摸、拍摄裸照等行为都可能给我们造成性侵害。从《刑法》的角度来看,有规定到关于性侵害的罪名,除了我们常见的强奸罪,还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性”一定得是自愿,通过强迫手段取得的许可或者一句“好”,它并不是自愿。
强迫:即某人强迫另一个人屈服去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强迫的常见形式有施加压力、威胁或者恐吓。
通常我们认为哪些行为不是真正的许可呢?
一是通过滥用掌控的权力、信赖或特殊职位(例如,老板、教师、执法人员)而获得的许可。如,他们可能会利用其特殊地位或者在受害者孤立无援的情形下迫使他们接受性侵害;
二是利用受害者没有作出许可的能力而实施的行为。如,智力残疾,意识不清(处于睡眠、醉酒、嗑药等状态)。
今天的课程就到这里啦,想要了解更多,“性”教育的知识,敬请期待下一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