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监局: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这家药店被责令整改
时间:2021-01-11 15:21:04 来源:开江网 作者:刘兴丽 点击: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和《关于印发开江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规范的通知》(开疫指办发〔2020〕69号)要求,开江县市监局结合“春雷行动2021”暨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子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药店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开江县市监局发现某药房未严格执行进店购药人员测温登记的行为,该局执法人员现场向该药房负责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自查整改15日,待市监局执法人员收到自查整改报告核查合格后,方可营业。并对其经营药品的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及销售记录等内容进行了延伸检查。
执法人员要求各零售药店要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落实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做好进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以及区域内消毒防疫工作,加强对退烧类、感冒类等药品的管理销售,毫不放松抓好零售药店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