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开江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2年4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组反馈问题后,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明确四项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实现层级责任压紧压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专题召开党组会、问题检视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落实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等。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实现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对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制+销号制”,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情况比较复杂的,认真分析,限期整改;对需长期坚持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常态长效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强化约谈机制,实现整改压力持续传导。采取“集体约谈”方式,通过“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股室工作人员”,阐明形势、点明问题、厘清责任,促进整改见真章、出实效。目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约谈7场,约谈42人次。
四是强化常态长效,实现整改成果再上台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并结合“四心”“三不”作风问题教育整顿,持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好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同时,对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全面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