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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组织学习“两个规定”

时间:2015-08-25 14:58:47  来源:达州日报网  作者:陈春梅   点击:
  8月18日上午,开江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学习“两个规定”专题会议,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共计6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的规定》,会议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红主持。
 
  会上,陈红传达学习了“两个规定”的要求:司法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各种形式的干预司法活动,如直接干预,以组织名义干预,领导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记录,严禁不记录、选择性记录、不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必要时,可以立即报告。政法委应当及时研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报告同级党委,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领导干部有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上有违法干预司法活动行为,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构成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党组成员、副局长冉耀强调:各股、室、处、所、中心要结合规定再次组织学习,必须原文学深学透,掌握规定实质;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定要求,带头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得以各种形式干预司法活动或插手具体案件,以实际行动凝聚起建设法治开江的强大力量;要切实抓好《规定》的落实,不搞形式主义、不搞面子工程。
 
  最后,大家对“两个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纷纷表示:要深刻学习领会省委政法委对领导干部从严管理最新要求,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坚决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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