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正在查酒驾
近日,我市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组织全市7个交警大队集中开展了今年来第14次整治酒驾统一行动。
当晚20:30分,大竹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与被交叉到大竹县检查的宣汉交警大队民警在大竹县金利多广场执勤点对一辆白色纳智捷轿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检查时,发现该车临时牌照已过期,然而车辆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但在该车后备厢查出该车川SJH633号牌。据驾驶人称,车牌号申领下来有近一个月了,由于平时很少开,所以就没及时悬挂,没想到今天刚刚出来就被交警逮到了。执勤交警当场给予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21时,一辆车牌号为川RDV087的金杯牌皮卡车在经过大竹县建设路执勤点附近时,与一出租车发生擦挂事故,被联合执勤的大竹交警和宣汉交警拦下检查,经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皮卡车司机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45毫克/100毫升,系饮酒后驾驶。在通过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对该驾驶人的信息进一步核查时,交警发现该驾驶人两年前曾在巴中因饮酒后驾驶被查处过。据执勤交警介绍,该驾驶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严重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该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900元,依法吊销驾驶证,且2年内不能再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据统计,当晚全市共出动警力750余人次,警车250余台次,投入酒精测试仪21台,检查车辆1020余辆,测试机动车驾驶人950余人,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9起。其中,饮酒驾驶17起,醉酒驾驶2起。开江辖区查获饮酒驾驶4起,醉酒驾驶1起;通川区辖区查获饮酒驾驶5起,开江、万源辖区各查获饮酒驾驶4起;大竹辖区查获饮酒驾驶2起;渠县辖区查获醉酒驾驶1起;宣汉、达川区辖区各查获饮酒驾驶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450余起,有效震慑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原标题:我市开展第14次整治酒驾统一行动一夜查获酒驾1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