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生产、道路运输和燃放管理工作,切实消除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积极打造“遵纪守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确保全县百姓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开江县公安局精心组织,提早部署,深入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大力整顿生产经营秩序。积极联系安全监管、质检、工商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检查组,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的整顿力度,形成部门联动,共同查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
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积极会同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求批发企业从生产企业购买烟花爆竹入库和向零售单位销售烟花爆竹出库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并登记台帐,禁止购销未纳入信息系统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向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时必须如实登记购买人身份证信息、烟花爆竹数量和购买用途,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库房实际库存量与系统流向登记不符的或零售企业库房实际容量与库存量不符的,一律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加大安全工作监管力度。消防大队、治安大队及辖区派出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小组,携带搜爆设备对辖区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面、村庄的偏僻闲散院落、废弃厂房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室,严格落实重点管控工作。对农村代销店严格落实持证销售和专品专柜;对以前被取缔的小作坊进行实地查看并制作检查笔录;对经营鞭炮的批发户,严格督促落实消防达标,贮存数量达标,对不按规定经营的批发户,从重处罚,直到申报取缔。
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各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村居、小区、集贸市场等地,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张贴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和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安全级别、包装和外观标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等进行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购买合格产品、安全燃放烟花,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防止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