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9日,正月初三,大家正在欢度春节之际,开江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干警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江某的电话,其在电话中称,自己已将被执行人肖某找到,要求法院立即出警处理其申请执行的借款纠纷。
据了解,2011年江某向肖某借款2万元,一直不予归还,2015年2月9日,肖某将江某起诉到开江县人民法院,经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和解。由江某在调解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肖某借款2万元,江某没有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内容履行,肖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江某一直下落不明。
接警后,开江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孙昌礼带领干警赶到被执行人江某家,将回家过春节的江某带到法院,并组织双方达成江某于当天给付肖某9000元现金和自己的一条金项链偿还肖某债务的执行和解协议,江某当场给付了肖某9000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
开江县人民法院为了让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到保障,利用春节被执行人回家过春节的时机,安排专人接警,春节期间共出警50余次,执行案件30余件,执行到位资金300余万元,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