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公证协会印发《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和《办理遗嘱保管事务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开江县公证处第一时间组织全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了上述文件精神。
文件内容针对社会舆论议论较多的小额继承类公证也需要所有健在的继承人到公证处亲自申办作出了简化处理,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存款、养老金、公积金等)5万元以下的,可以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来公证处申办继承权公证、由申办继承权公证的申请人负责代为领取、保管和负责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中国公证协会印发《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和《办理遗嘱保管事务的指导意见》所办理的继承权公证,大大节约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会后,该处将以上述文件出台为契机,以上述文件内容为指导,及时制定了便民措施,力争为群众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