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9日,开江县人民法院举行“基本解决执行难”标的款集中发放仪式,对10名申请执行人共计发放300万余元执行标的款。开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永国出席发放仪式并致辞。
开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永国表示,今年以来,根据上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开江县人民法院为实现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严格依照省市法院工作部署,采取多种措施,全力破解执行难。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战”、“涉金融案件执行”等专项活动,加强与检察院、公安、金融、房产、国土等单位联动,多种途径打击老赖,推出了“破解执行难八项举措”、“1234方法破解执行难”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开江县人民法院开展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12人次,限制高消费33人,限制出境5人,拘留11人,罚款1人,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因工受伤的申请执行人唐某某从开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永国手中接到35万元工伤赔偿款后,激动的说道,本以为企业已经关闭,我的工伤赔偿款无望,没想到法院干警多日奔波,穷尽执行手段将我的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唐某某同时把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赠送给开江县人民法院。
此次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执行标的款集中发放仪式,把执行到位的标的款发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既反映了开江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也表明开江县人民法院严厉打击老赖和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法院司法权威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