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采取“四定”原则 规范“门特”管理 - 部门动态 - 开江网
县医保局采取“四定”原则 规范“门特”管理

时间:2017-04-13 06:15:31  来源:开江网  作者:县医保局   点击:
  一季度以来,为规范门诊特殊疾病管理,保障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开江县医保局严格按照《达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采取“四定” 扎实推进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已办理门诊特殊疾病2316人。
 
  --定医院。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向医保局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定点,经现场考察,根据布局合理的要求,对符合标准的纳入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管理。目前,全县确定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16 家,其中城区7家,乡镇9家,基本满足了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就近就医的需求。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备足药品,为门诊特殊疾病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定医生。县医保局要求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上报门诊特殊疾病处方医生,根据门诊特殊疾病范围,明确门诊特殊疾病处方医生。严禁处方医生超科室、超范围用药,保障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医疗需求。
 
  --定目录。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医生,严格按照达州市门诊特殊疾病用药目录库,向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开具药品,严禁超出用药目录库范围,做到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杜绝“搭车开药”“开甲拿乙”“以药换物”等违规行为。
 
  --定期督查。县医保局采取定期对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出现违规行为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约谈、拒付相关费用、扣减违约金、停网整改、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和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逗硬处理,绝不姑息骗取基金的行为,确保基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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