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江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四项机制”,不断深化司法改革。
强化审判监督机制。该院出台《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的规定(试行)》、《关于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办理案件分工》等管理办法,明确审判团队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截至目前,该院员额法官共签署裁判文书186份。
推行院庭长办案机制。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制定《关于办案人员权力清单的规定(试行)》,积极推动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明确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重大复杂、新类型案件,有效带动全院法官的办案积极性。今年以来,该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618件,占全院总结案数的81%。
落实繁简分流机制。结合审执工作实际,以提升质效为目标,以破解“案多人少”难题为突破口,该院加快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制定适合速裁、快执的各类简单案件的标准体系。截止目前,该院通过繁简分流程序办理案件30余件,办案时效提升了近10%。
制定科学考评机制。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试行)》和《奖金分配实施细则(试行)》,完善《关于发改案件评析工作办法(试行)》、《专业法官会议规则(试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全院24名员额法官和36名审判辅助人员进行分类考核,确保司法权能够更加公正、高效、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