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拓诉前财产保全功能 促调解快速履行
时间:2017-09-06 15:59:52 来源:开江网 作者:王金凤 点击:
自“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开江法院从群众需求出发,不断拓展业务功能,延伸诉讼服务范围,今年来,已为当事人办理诉前财产保全46件次,降低了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风险,努力提高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
近日,开江法院立案庭又成功调解一财产保全案,收到当事人的一致赞许。据悉,云南某公司因合同纠纷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开江某公司银行存款,本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本院依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后开江某公司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且调解书已生效为由要求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云南某公司以开江某公司尚未实际履行调解书内容反对解冻该账户。开江某公司表示因无其他财产能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需要法院解冻其账户后方能履行,且账户的冻结影响到该公司正常的运营,可能使其遭受损失,要求尽快解除冻结。云南某公司表示在解除冻结后开江某公司存在转移财产的可能,不能解除冻结,请求开江法院督促其先行履行支付义务。考虑到双方的分歧和具体情况,开江法院通过与双方公司的负责人积极沟通和协调,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提交了解除冻结申请,开江法院依法作出了解除财产保全裁定,并通知双方负责人到银行,在银行协助法院办理解除保全措施后,开江某公司立即现场兑现了给付义务。云南某公司负责人由衷地说:“该案件从申请保全到现在已有大半年的时间,如果没有法院工作人员的努力协调和督促履行,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钱,对此举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