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开江县人民法院作为达州市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试点法院,先后于6月、7月、9月多次迎接县人大、市中院各项检查,并顺利通过省政法委专家组验收,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
一是完善机制建设,实现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该院及时出台《开江县人民法院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办法》, 坚持案管分离、物随案走、案结物清等原则,由刑庭、立案庭、行政装备科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理顺“收、管、登、退”等环节,确保各项工作有专人落实。
二是完善网络平台建设,实现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该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平台于2017年4月启用,目前清理出的所有案件涉案财物的数量、大小、种类等特征信息已全部完成上传,实现与涉案财物网络信息平台的无缝对接。
三是完善硬件设施,实现涉案财物管理“智能化”。该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建设于2017年5月完成,后期不断进行系统升级,配有指纹密码锁、防消磁柜、无死角高清摄像头、自动报警仪等高端设备和微电脑控制的智能密集架、各种标准规格储物柜(袋),确保了防火、防盗、防潮、防磁、防尘等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