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对象确认程序。落实补助对象在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加快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提高录入数据质量。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和省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细则。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我县严格按照省市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执行,C级1.3万元/户,D级2万元/户。
统一印制《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申报审批表》和农户危房改造明白卡便于乡镇填写农户纸质档案,并将明白卡发放到危房改造对象手中,接受危改对象和社会监督;二是结合我县农村建房实际,印制《开江县C、D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施工图》发放各乡镇。三是设计室利用县电视台滚动字幕等宣传方式,开通建房咨询服务电话,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提供免费的建房技术指导;四是聘请了专业的设计公司、地勘公司、监理公司对各乡镇房屋建设质量进行督查并给予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