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三转变”构建快速执行工作机制 - 部门动态 - 开江网
县人民法院“三转变”构建快速执行工作机制

时间:2018-05-07 15:34:13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胡继锋   点击:
  为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近日,开江县人民法院以《执行工作繁简分流规则》为基础,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出台了《关于建立快速执行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规范执行案件快速流转。
 
  繁简分流,实现由“慢”向“快”的转变。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后,在案件管理系统中随机分案给执行局员额法官,先由查控组2日内开展查询工作,并送达法律文书,然后根据前期查控、送达工作对执行案件进行过滤,将案件进行简易和普通的分类,做到繁简分流。查控组依据分类繁简分流的标准的条件,将案件报执行局长确定办案期限后,将执行案件分派至普通执行组,并负责督促承办法官在规定时间内结案,有效缩短办案周期。
 
  各司其职,实现由“粗”到“细”的转变。将执行干警分成内勤查控组和案件执行组2个小组,将干警分别定位为查控员、执行法官、执行助理、书记员、接待员、指挥中心管理员角色,明确各自查控、执行、接待职能职责,改变原来承办法官“一案包到底”的粗放式执行,实现执行法官、执行助理、书记员等多名干警共同合作“流水线作业”,为当事人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
 
  阳光监督,实现由“静”向“动”的转变。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执行窗口,提供接待、引导、释法等一站式服务。强化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控,完善执行公开平台功能,为当事人全程查询案件执行动态提供最为便捷的司法服务。分别设定执行法官、执行局长、分管副院长、院长四个层级的管理模式,实行审批层级的扁平化管理,对执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管,进一步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范围,形成了责权明确、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常态化快速执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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