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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药品领域重大风险。

近日,按照“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药品安全放心执法子行动安排,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药品经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在其库房内发现有使用木桶及编织袋盛装的柴胡、茯苓皮等152个品规中药饮片,其负责人现场未能提供该152个品规中药饮片的购进票据、增值税发票以及供货方《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执法人员当即将检查情况向领导汇报,并对该公司涉嫌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开始实行的第一个月,在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药品行为时,我局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治理规范一批市场主体,严守安全底线,切实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我县药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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