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苟某某、李某某等14人涉黑案
时间:2020-08-24 10:45:58 来源:开江网 作者: 廉洁达州 点击:
2020年8月15日至8月18日,开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苟某某、李某某等1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苟某某、李某某二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宣汉等地大肆开设赌场,违法赌场放水、发放高利贷,并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同时,暴力介入他人家庭矛盾纠纷,贿赂国家公职人员逃避打击,先后组织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34起、造成1人重伤、5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公诉机关认为,以被告人苟某某、李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较为固定,多次有组织地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依法应当严厉打击并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和刑庭庭长组成合议庭。庭审前,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局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并成立工作专班,详细制定庭审预案和防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庭审安全、疫情防控、卫生保障等工作。庭审中,合议庭认真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整个庭审依法有序,其中10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因涉案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