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建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县地面数字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江委办〔2015〕77号)精神,现将我县地面数字电视运行维护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地面数字电视运行维护费标准
地面数字电视运行维护费由县地面数字广播电视运行管理中心向用户收取,每月每户10元。
二、用户接收端机顶盒设备由地面数字广播电视运行管理中心免费配送。
三、纳入地面数字广播电视项目扶贫攻坚扶持对象的,运行维护费减半收取。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试行一年,如上级有新规定,标准重新核定。
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