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93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将于2017年3-5月对全县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请大家相互转告,现将资格认证公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
凡在我县领取中农保待遇的城乡居民。
二、认证原则
一是每年3-5月认证一次;二是坚持属地管理,在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证。
三、认证办法
(一)常住本县的参保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和领取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二)本县行走不便的参保人员,由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居保局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三)常住异地的参保人员,由现居住地社区或经办机构出具有效的健在证明、由本人手持可明显显示当年当月时间的报纸或杂志等道具照一张半身像、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快递到县居保局或上传电子档到QQ邮箱kjxjbj@qq.com进行验证。
四、认证处理
(一)对于逾期未进行资格认证的参保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其补办有关证明手续后,从暂停发放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
(二)多领冒领的养老金一律追回。
(三)死亡超过2个月申报的不予发放丧葬补助金。
监督电话:0818-82236998367839
特此公告。
开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