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制定出台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时间:2017-02-04 16:40:23 来源:开江网 作者:县法制办 点击:
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近日,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开江县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
该办法结合全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实际,从五个方面加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
一是明确基本原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遵循依法依规、职权法定、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办法明确了各行权部门,县法制办、县编办、县信息公开办、县监察局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中的职能职责。三是明确动态调整的具体情形。行权部门因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增加行政权力等情形应当申请增加行政权力;行权部门因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下级管理更方便有效等情形,应当申请取消或下放行政权力;行权部门因权力事项的名称、承办机构、法定时限、前置改后置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等要素需调整等情形,应当申请变更行政权力事项要素和责任。四是规范调整程序。行权部门应当在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调整事由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县法制办、县编办要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相应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目录、责任清单目录。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就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责任事项及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投诉或举报;未按规定公开、调整行权权力事项,要责令限期改正、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