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开江县永兴镇坚持把落实民生领域“阳光保障”监督机制作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力抓手,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让民生资金 “阳光运行”,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强化责任担当,监管“无缝对接”。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副组长的民生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社会保障、脱贫解困、危房改造和惠民工程等所有领域的民生资金,从拨付、管理、发放到使用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由镇财政所规范管理、镇纪委跟踪审计监督,并且严把“三关”,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把好审批关,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把好落实关,纪委强化监督把好检查关。同时,在全镇各村(社区)成立民生监督组,拉直干部在群众心中的“问号”。
该镇在每个村(社区)成立了民生监督组,由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委会主任任民生监督员。在83个村(社区)居民小组建立了民生监督小组,由村民小组组长担任民生宣传员,做到民生保障政策人人知晓、户户明白。
把准群众需求,做到“精准地管”。为确保民生资金用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众身上,结合“走基层”活动暨践行“入户五四”工作法,向村(社区)派驻“民情搜集员”,大力推行干部下沉到一线、推动发展到一线、跟踪服务到一线、化解诉求在一线、监督考核在一线“五个一线”工作机制,倾听“民声”,聚焦“民生”,准确把握了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发展愿景和急需解决的困难,在安排民生项目和使用民生资金时,做到了有的放矢、公平公正,坚决将“救命钱”用到“刀刃上”。
创新制度机制,防止“跑冒滴漏”。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有章可循,对民生资金的使用都建立了规范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比如,建立低保评议纪委派员全程参与机制,并创新实施邻村组交叉性公示制和申请低保户竞争性公示制,放大眼睛让群众相互监督,低保报送实行纪委签字制,在上报低保名册表上设计纪委签字栏,须由纪委签字监管认定后方可呈送党委书记和镇长审签。在发放城乡低保时,探索建立发放时效督促制,严格执行“四制一评”工作模式,让群众横向对比、心服口服;在实施民生项目时,纪委提前介入,在项目招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全程监管;对群众关心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行政策、项目、资金、程序和结果“五公开”。
坚持有案必查,严惩“不正之风”。镇党委和纪委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力度,尤其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截留骗取挪用民生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绝不手软,比如,近年来该镇纪委对门坎坡村文书、何家垭口村文书重复申报享受农村D级危房补助款和席家坝村文书工作失职致使他人重复享受农村D级危房补助款的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去年全镇村干部有10人受到立案查处,其中有4人受到刑事处罚和开除党籍。